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高姓男子涉酒駕撞死陳姓男子肇逃案為基隆地院首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一日首度開庭,檢方出示陳男死狀彩色照片,引起檢辯爭執。審判長裁定改以黑白照呈現後續行審理。
高姓男子一月十二日凌晨開車至友人租屋處與友人飲酒,清晨酒駕因車速過快無法過彎,撞上陳姓男子及停放在路旁小貨車,陳男因頭部外傷及頸椎、胸椎骨折死亡,高男涉肇事後開車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查獲高男,在肇事逾十一小時後酒測值零點零六。檢方偵查後,依酒後駕車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訴高男。
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專庭一日首度開庭,無論是職業或國民法官都首次看到陳男遭撞斷腿死狀彩色照片。高男委任律師對此提出異議,認為檢方惡意挑起國民法官情感,對家屬造成二傷害;檢方表示,事先已與死者家屬溝通,並取得死者家屬理解。
審判長王福康裁定駁回律師異議,認為陳男斷腿照片可以讓法官判斷高男肇事時的車速,以及撞到陳男當時的撞擊力,但要求檢方休庭後將彩色照片改以黑白照呈現。全案二日繼續審理,預計三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