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以下免稅宅 3戶內免囤房稅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囤房稅二點零草案出爐,財政部官員十九日說明,現值低於十萬元以下的住家用老屋、分割小坪數房屋,免房屋稅範圍將以全國三戶為限;由於分割小坪數避稅的人仍屬少數,基於公平合理,只要持有免稅宅在三戶以內,就不會納入全國歸戶計課囤房稅二點零。

推動囤房稅二點零,財政部日前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法草案,明定使用情形不同的房屋適用不同稅率區間,盼年底完成修法。

所謂住家用房屋,「自住」限三戶,三戶以上屬「非自住」,房屋稅的稅率區間在修法後分四大類。第一類是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排除豪宅),稅率由百分之一點二降至百分之一;供自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有兩戶、三戶),公益出租人,或土地設定地上權使用權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二。

第二類稅率百分之一點五至二點四,適用範圍包含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稅法規定的當地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第三類稅率百分之二至三點六,適用範圍是建商餘屋(用途為住家用)持有年限兩年內。

第四類是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將升為百分之二至四點八;多數囤積非自住房屋、且未出租作有效利用,或建商餘屋持有逾兩年,會落在這區間。

財政部官員指出,歸戶上,將按照不同類的稅率區間分開歸戶;地方政府需針對第二、三、四類,分別設計持有戶數與對應的稅率級距,財政部也將訂基準給地方參考。

此外,這次修法明定,住家房屋現值在十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的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三戶為限」,並排除法人等非自然人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