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隨著國內許多家戶利用太陽能發電自用以節能兼省錢,再加上露營人口激增,海關受理進口太陽能板的案件也隨之增加,不過,基隆關提醒,進口太陽能板應檢附輸入許可證或產地證明文件,否則將無法順利通關。
基隆關表示,隨著環保意識高漲與再生能源興起,許多家戶利用太陽能發電自用,近來,就有許多民眾透過海運快遞,向海關申報進口少量中國大陸產製之太陽能板,但因未檢附產地證明文件,致貨物無法順利通關情形,基隆關提醒民眾要留意相關輸入規定。
基隆關說,太陽能板輸入應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之產地證明文件外,以利通關,並應檢附模組及其電池非大陸地區產製之文件或切結書供海關查驗。
基隆關表示,依據「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文件規定」,若中國大陸製太陽能板的起岸價格在新臺幣三萬二千元以內,且單項數量在二十四件以內者,免申請專案輸入許可,但進口時仍應檢附太陽能板之產地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基隆關也提醒進口太陽能板,應注意相關輸入規定,如未檢附輸入許可證或產地證明文件者,將無法順利通關,海關會依據關稅法規定,進口人應在海關通知之翌日起二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將責令進口人限期辦理退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