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明揚資產遭駁回 檢將助提抗告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地院以證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原因為由,駁回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假扣押明揚公司資產聲請。屏東地檢署二十六日表示,將協助提出抗告;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可以讓聲請人補正,不需要在第一時間駁回。

明揚屏東廠爆炸事件,釀成上百人傷亡悲劇,犯保協會屏東分會協助受害人家屬防止明揚公司脫產,不利於事後追償,向屏東地院提出對明揚的假扣押聲請。

屏東地院指出,假扣押是保全債權的制度,債權人的債權被保全,債務人的權利亦因此受到限制,債權人就假扣押的原因,必須提出可供法院隨時進行調查的證據。

屏東地院認為,由於該件債權人等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的原因,縱使債權人等陳明願供擔保,也不能認為已補釋明的欠缺,依法不應准予假扣押的聲請,二十五日裁定駁回。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靜慧表示,屏東地院駁回罹難員工家屬對明揚的假扣押聲請後,屏檢將會透過犯保協會屏東分會協助家屬提出抗告。

而新到任的屏東地院院長二十六日拜訪周春米;曾擔任過法官的周春米當面表示,說明得不夠,可以讓聲請人補正,不需要在第一時間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