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中彰投8處縱火 檢求處重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曾穿紅衣在台中市政府企圖輕生的周姓婦人,和親友細故糾紛半夜竟騎車載四桶汽油連續在中彰投八處地方縱火、燒傷五人,犯後還辯稱「不知道有人在裡面」;檢方依八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周婦和家人、朋友因細故心生不滿,七月二日準備四桶汽油、瓦斯噴槍,當天凌晨二時多騎車到林男母親位於梧棲區的住家外潑汽油引燃,造成牆面燻黑、磁磚剝落,多輛汽機車也燒毀,所幸無人傷亡。

周二十幾分鐘後又騎車到彰化縣伸港鄉,朝不認識的姚姓住戶家門縱火,凌晨三時多又到彰化市朝同樣不認識的郭姓住家鐵門潑汽油點火,釀對方一家三人燒燙傷、吸入性嗆傷及一氧化碳中毒。

周婦再轉往彰化市友人的工廠縱火,凌晨四時多再騎到她哥哥位於南投縣草屯鎮住家門前引燃,造成她哥哥全身多處燒傷,屋內也多處被火勢波及;十分鐘內又跑到姊姊同樣在草屯的住處朝窗戶、大門淋汽油點燃,害姊姊手臂燙傷。

凌晨四時多周婦騎車回台中,還跑到大里區蕭姓親戚家點火;最後又想到和某宮廟主委糾紛,轉往東區宮廟前縱火。周婦一夜騎車超過七十五公里,接連到八處縱火釀五傷,所幸所有住戶都順利逃出,直到最後才帶著兩瓶沒用完的汽油向警方自首。

檢方偵訊時,周婦坦承放火、毀損,但矢口否認殺人未遂、傷害,辯稱她去潑汽油的時候「不知道有人在裡面」,只是想嚇嚇他們;但周先前在警訊時都坦承因和親友糾紛才縱火,不採信其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