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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我國產製工具機至美國 應檢附原產地證明書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近來有業者輸出國內產製工具機至美國時,因未檢附原產地證明文件,致貨物無法順利通關,基隆關再度提醒商民留意相關輸出規定,以免影響通關。

基隆關表示,工具機為我國重要產業之一,業者輸出我國產製工具機至美國,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應檢附原產地證明書正本。

基隆關說,美國依301條款對中國大陸製工具機採取百分之二十五額外關稅措施,為防杜中國大陸工具機藉由我國轉運以規避美國課徵之額外關稅,並維護工具機產業整體利益及貿易秩序,凡輸出我國產製之工具機至美國時,應檢附以我國為原產地之原產地證明書正本。

出口人應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規定,向簽發單位申請以我國為原產地之原產地證明書,並於出口報關時檢附於報單始得放行。基隆關並提醒,業者輸出工具機,出口目的國為美國者,應檢附以我國為原產地之原產地證明書正本,未納入C2出口報單無紙化適用範圍,基隆關籲請業者留意,以免影響通關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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