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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女屋主強拍裸照 男二審判十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六歲賴姓男子有強盜、槍砲前科,去年間疑因缺錢花用,在台中市西屯區發現廖姓女子的透天厝沒鎖門,進屋欲搜刮財物,未料前往三樓時,發現廖女在屋內,賴強拍廖女裸照後,強盜九千八百元財物,警方獲報後,同日將賴查緝到案,還查獲一把改造手槍,二審判賴十年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賴男曾犯強盜、槍砲等罪,遭判刑十五年四月,去年十一月十六日,賴男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時,發現廖姓女子的透天厝大門未鎖,賴男開門入屋,欲搜刮財物,未料步行上三樓時,發現廖女仍在屋內,廖女大聲呼救,賴男威脅廖女不得出聲,「否則對妳不利」。

賴男用廖女衣物,摀住廖女眼睛、嘴巴,把廖女壓制在地,接著強迫廖女告知財物藏放位置,廖女才說出化妝台抽屜內有紅包袋,拿走紅包袋內的九千八百元後,將廖女帶到廁所,逼廖女脫光後,以廖女手機拍攝裸照後,威脅不得報警,隨後逃離,但逃逸前有將廖女手機放在一樓,過程中造成廖女臉部、身體等傷勢。

警方獲報後,循線發現賴男駕駛的車輛,經前往盤查時,賴男還衝撞巡邏車,警方在賴車內查扣一把改造手槍、子彈八發、現金三萬三千元等贓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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