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Views 0Comments
陳建仁自圓核電是綠電 核廢須處理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三日再對「核電是綠電」做說明,他說,核能如果要取得綠電融資,規定很嚴格,台灣的核電廠對於核廢料的處理,並沒有達到這樣的一個目標,政府會繼續朝「減煤、增氣、展綠、非核」來繼續努力。
陳建仁赴立法院施政報告及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還有立院備詢時,均對他日前提及「核電可視為綠能」的說法進行解釋。
陳建仁說,非核家園已經是台灣社會的共識,他們會往這個方向來努力,政府的政策從來沒有改變。至於有些在野人士所提出來的核能占比要十%,實際上除了要蓋核四以外,還需要蓋核五、核六,這並不符合台灣人民期望,他們也覺得這並不是可行的一個方向。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及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三日在立院的質詢時問,也就核電到底是不是綠電質詢陳建仁。
陳建仁回應,核電是否為綠電,歐洲也有複雜討論,例如德國認為不是,但法國認為屬於綠電;根據歐盟綠色融資定義,核電若要視為綠電,必須對核廢料有相當完整的處理方式,才能認定為綠電,至於RE100(全球再生能源倡議組織)並沒有將核電當成綠電。
陳建仁表示,他於十月三十一日備詢時曾表示,核電實際上有兩大類,一類是核裂解,一類是核融合;核融合技術沒有核廢料的問題,但目前還沒成功商業化,若未來有核融合的核電,就屬於綠電。
陳建仁表示,現在台灣和世界各國都在爭論何謂綠電,但根據台灣目前處理核廢料的方式,還沒辦法達到「綠色融資」所提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