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環境部公告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提高夜間時段及特定噪音管制區的噪音車罰鍰金額,今年七月起實施迄今,南市已有三十五輛噪音車遭加倍裁處,民眾陳情數較未修訂前少了兩成;環保局將持續打擊噪音車力道,遏止夜間噪音擾鄰問題,呼籲車主勿以身試法。
修正後的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凡汽機車於夜間時段或行經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特定區域,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罰鍰從原本的三千元加倍至六千元,累犯加倍裁罰到上限三萬元;經攔(查)檢測超標者,直接裁罰法定最高金額三千六百元。
環保局今年六月啟動寧靜專案,配合聲音照相及聯合稽查強力打擊噪音車,共執行二十七場次聯合稽查,攔檢一百二十七輛,檢驗後分貝數超標告發二十五輛,通知到檢二十二輛;聲音照相告發七十六輛,通知到檢二百一十七輛。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任意改裝排氣管不只帶來高噪音問題,還會影響排氣管功能,造成一氧化碳及碳氫化合物排放上升,對空氣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民眾若發現汽機車行駛間有噪音擾寧情況,可以將相片及影片上傳至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檢測不合格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