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裝中國北斗衛星系統 漁業署:違法開罰沒收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灣漁船私裝中國大陸北斗衛星系統,台灣基進黨呼籲徹查。漁業署十四日表示,此系統終端設備所用頻段、設備未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違反電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依法罰鍰沒收器材。

台灣基進黨十四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二0一八年漁業署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公告使用北斗衛星終端設備違法,禁止私用及販售「北斗盒子」及「北斗海聊」通信設備;近期有台灣漁船遭查獲運毒,船上竟裝有中國大陸北斗衛星定位系統,政府應全面檢視漁船通訊設備,必要時應建置符合國防安全標準的版本。

對此,漁業署表示,漁船使用相關通訊設備,須取得NCC核准;中國大陸北斗衛星通訊業務終端設備所使用頻段及設備,未經NCC核准,屬於非法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若擅自持有使用或輸入販賣,違反電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可依同法第六十七條或第六十五條處罰鍰,並沒收器材。

漁業署指出,NCC在二0一八年協調財政部關務署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查扣非法器材並函送NCC查處,NCC同時協請交通部航港局、內政部警政署及漁業署協助加強宣導。

另外,漁業署重申,已依據NCC提供宣導海報,結合地方政府、漁會及漁業通訊電台持續向漁民宣導,避免違反電信法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