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日前接獲一九九九通報有梅花鹿在馬路上遊盪,由委外廠商到場處理,農業局要求委外廠商說明案情,廠商前後說法不一,恐涉及隱匿情事。農業局十四日表示,廠商處理流程不當,已違反合約規定,市府與廠商解除契約並依法開罰,移送地檢署偵辦釐清真相。
農業局指出,廠商回報,梅花鹿先受野狗的攻擊,傷勢嚴重緊迫;後因捕捉過程中滑倒,造成生命徵兆微弱,廠商以鹿隻死亡通報一九九九結案。
農業局約談當事人要求提供梅花鹿去向,廠商改稱捕捉人員於載運路途中發現鹿甦醒後就近野放,鹿隻去向不明。農業局依據訪談紀錄所述的鹿隻載運路線、路段名稱及時間,調閱相關路段監視器畫面,並未出現貨車出沒影像。
通報案的委外廠商處理流程不當,違反合約規定,農業局與廠商解除契約,依照勞務合約規定處以罰款,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相關卷證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