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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郭台銘連署涉及賄選 屏東市一里長收押禁見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市一名邱姓里長涉嫌指示吳姓、張姓兩名樁腳,以每份新台幣兩百元代價行賄選民,為獨立參選總統的郭台銘連署;屏東地院裁定邱姓里長及吳男羈押禁見,張男則以兩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屏東市某邱姓里長涉嫌於九月底指示吳姓、張姓椿腳向選民交付空白連署書,要求為總統參選人郭台銘連署即可獲得現金兩百元報酬,經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屏東分局蒐證後,於日前傳喚邱男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邱、吳、張等三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因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三人羈押禁見;屏東地院裁定被告邱、吳等兩人羈押禁見,張男則以兩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