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0日宣布,將展開「113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稽查包括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年貨大街食品販售業者及年菜餐廳等,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與安全。
食藥署指出,春節又將到來,民眾購買各式各樣應景食品、準備團圓佳餚,近年消費習慣改變,除前往年貨大街、大賣場等實體店面購買節慶食品外,亦逐漸上網購買相關應景食品、圍爐菜餚,或是預訂餐廳與家人團聚大啖美食,食品藥物管理署也將啟動「113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
食藥署表示專案針對春節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年貨大街暨應景食品販售業、年菜餐廳業者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定型化契約、產品標示及進行抽樣檢驗,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倘經查GHP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食安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款;倘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添加物未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使用者,及抽驗之應景食品及食材倘違反相關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皆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