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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嫌山區製毒 警搜索一網擒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游姓男子夥同趙姓、黃姓、賴姓三名男子,意圖營利,購買原料及工具,在彰化縣社頭鄉山區製毒,並向不知情的友人商借小貨車作為行動製毒車,來回載運原料及半製成品,今年九月十一日被警方一舉查獲,扣得毒品及工具等證物。彰化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游男等四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游男等人因欲以製造毒品牟利,先由游男於今年七月間,向趙男租借社頭鄉一間三合院供製毒之用。之後,游男再以不詳方式取得製毒的先驅原料,並向不知情的友人商借一輛小貨車,將該車作為行動製毒車。
今年七月底分批將原料轉至該處儲藏。游男於九月八日購得電動攪拌器,之後,夥同趙、黃、賴三男子把原料及工具載至社頭鄉山上,依照特定比例製毒,黃男則在旁以發電機接電風扇,吹散製毒過程中散出的臭氣,以避免刺鼻濃煙引人疑竇。
九月十一日凌晨,游等人駕駛貨車上山,因下大雨,僅「工作」一小時,即下山回到三合院。同日晚上十點許,四人再度集合,將前晚混合完畢的液體搬下車進行結晶,員警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搜索查獲,並扣得毒品及工具等證物。
起訴書說,其等於準備製造期間,游男於九月一日凌晨,交付黃男五千元,九月初某日,交付趙男二萬元,並允諾待毒品售出後,即會給予不等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