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麻軟糖 可自用不得販售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日本市面出現含有六氫大麻酚(HHCH)成分軟糖,並發生日本民眾食用後不適送醫情況。食藥署22日指出,目前HHCH並沒有列為毒品或藥品,民眾可帶回少量自用;若有販售行為則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款。

食藥署表示,HHCH為二級毒品,是二級管制藥品四氫大麻酚(THC)之衍生物,目前我國藥證系統沒有含HHCH成分之藥品許可證,且HHCH也未列管為管制藥品。若刑事局評估HHCH有濫用風險,並經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通過列管為毒品品項後,食藥署也會再將HHCH列為管制藥品管理。

食藥署指出,因HHCH目前倘未涉屬毒品、管制藥品或藥品管理,民眾可帶回少量自用,海關並不會特別針對相關產品進行攔截;但如果有販售行為,會依食安法開罰。食安法規定,HHCH及其製品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亦不得以食品名義輸入、販售,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