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詐團11成員 全無保釋放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日前偵查泰達幣投資詐騙案並聲押禁見十一名嫌犯,被台南地院駁回並無保放人,檢警認為有被告傳教戰守則給群組成員應對檢警詢問,有串證之虞,稱第一線查緝不易,法官卻輕鬆放人出去串證,造成案件很難繼續再查下去。案經抗告,台南高分院也已撤銷地院裁定,發回地院將於二十日重裁。

台南地院昨天說明駁回理由,包括檢方聲押書所載被害人等均未指證十一名被告係向被害人等詐騙之人,及無法排除本案是詐欺集團以「三角詐欺」方式間接欲詐取款項之可能等等五大理由。難認十一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予駁回檢方聲請。

至於外界質疑此裁定是否影響民眾觀感,行政庭長劉怡孜說,現今社會詐騙集團橫行,民眾對司法會有一定的期待,但法院仍需依中立地位,檢視卷內證據來看是否達到羈押要件。

劉怡孜說,地院做出駁回聲押裁定,經南檢提起抗告後,台南高分院已裁定撤銷發回重裁,南院將依規定重新裁定,原裁定法官也必須迴避此案,會由強制處分庭其他法官來審核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