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訟案 唐雅君姊妹改判賠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連鎖健身中心亞力山大民國九十六年間無預警倒閉,造成龐大消費者受害,消基會替八千多名會員提起團體求償訴訟,一審判三家公司須賠償二億多元,負責人唐雅君姊妹免賠;二審高院十三日改判亞歷山大、亞爵、君生活等三間公司和唐雅君姊妹須連帶賠償二億三千九百七十七萬六千二百八十七元,全案可上訴。

亞歷山大等公司自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一日陷入財務危機,但唐雅君、唐心如姊妹卻故意隱匿真相,反而對外加強廣告宣傳,從同年十一月至九十七年一月間,還推出單日消費二萬元可抽獎的活動,誘使消費者以預付型方式加入會員。但最後唐雅君突然對外宣布旗下亞歷山大、亞爵、君生活等三間公司停止營業,導致簽約消費者無法享受已付款後服務。

龐大受害者除了向唐雅君姊妹提出刑事告訴外,也委託消基會向亞歷山大等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刑事部分,唐雅君、唐心如姊妹已於民國一00年被高院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院於一一一年判決亞歷山大等公司應賠償二億餘元,但唐雅君姊妹不負連帶賠償責任。消基會不服上訴。

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唐雅君、唐心如分別為三間公司負責人,兩姊妹隱瞞公司財務惡化事實,對於購買服務的消費者,未能依約提供一定年限或點數的服務,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高院重新計算後,裁定三間公司合計應賠二億三千九百七十七萬六千二百八十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