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2村里長交保 限制出境出海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大選投票前夕,屏東檢方偵辦境外勢力資助赴陸旅遊介選案,傳喚枋寮鄉一名柯姓村長及屏東市一名羅姓里長到案,依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等罪,分別諭知三十及二十萬元重保,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蒐證指出,屏東縣枋寮鄉的一名柯姓村長、屏東市的一名羅姓里長,兩人涉嫌招攬他人赴陸旅遊接受招待,疑有介選情事,由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於二十日傳喚柯姓村長、羅姓里長及受招募前往大陸地區接受落地招待的村里長、枋寮地區民眾共三十餘人到案說明。

屏東地檢署發現,被告柯姓里長具中華統一促進黨文正黨部副主委身分,且為屏南地區某位區域立委候選人的後援會重要幹部,於民國一一二年九月至十一月間,與羅姓里長多次受中國國台辦所屬地區台辦官員所託,以台商協會名義,招募每團含三分之一村里長身份的枋寮地區及屏東市等地民眾前往大陸地區接受落地招待。

團員前往大陸地區食宿費用全額免費,且餐敘期間均有台辦人員參與,鼓吹「兩岸一家親」等言論,疑似受大陸地區國台辦實質掌控之組織資助。

檢察官訊後認為,柯、羅涉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反滲透法等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各以新台幣三十萬元、二十萬元交保,並均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