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劉姓男子開車接送葉姓女友但在車上發生爭吵,葉女氣到下車,劉男卻開車撞倒她再輾過,所幸葉女送醫撿回一命。高雄地檢署審酌劉男有家暴、恐嚇紀錄等,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男和葉女為同居情侶,但兩人今年七月間因故起口角,劉男卻在電話中以散布裸照威脅,甚至說「我要讓妳生不如死」等語。一個月後劉男開車前往高雄火車站附近接送葉女,但因不滿等太久,導致葉女上車後大吵,葉女更是直接開車門下車步行。
劉男見狀情緒失控,先是倒車至葉女後方轉向,再猛踩油門直直撞倒女友,最後甚至直接輾過身體。造成葉女多處肋骨骨折、氣胸等重傷,幸送醫搶救撿回一命。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劉男雖坦承曾以散布裸照威脅及開車衝撞女友,但辯稱是油門失控才撞上,否認有殺人犯意。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葉女下車後,劉男還特地先調整行車方向再衝撞,且撞倒人後又繼續輾壓。
承辦員警也證稱,劉男車輛並沒有煞車失靈或油門被異物纏繞致失控情形,加上先前有多次家暴行為事實。檢察官據此不採信其辯詞,並認定為故意衝撞輾過葉女,全案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