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歲的賴姓軍人不滿十七歲女友和他分手,未經對方同意前後登入她臉書、IG,竄改密碼後又將少女自慰影片發布在限時動態,還傳給她的母親,警方獲報搜索賴住處查扣相關證物,賴落網也坦承散布,檢方偵結依妨害電腦使用、兒少性剝削等罪嫌起訴他,請法院依兒少福利權益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賴男和少女曾短暫交往,賴因不滿對方提分手,於一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趁著之前取得少女臉書帳號、密碼,無故登入她的帳號竄改密碼,造成少女沒辦法再登入,還利用她帳號將少女自慰的影像傳給她媽媽。
賴男同月三十一日又以類似手法,登入少女的IG並以她的名義在限時動態發布自慰影片,但當下遭IG偵測到含有色情資訊而上傳失敗,賴隨即改用貼圖遮住下體部位後順利上傳,兩度入侵少女電腦設備及散布猥褻影片。
少女不堪其擾報警提告,警方也持搜索票到賴住處逮人,查扣手機、電腦內影片等證物;賴男落網也坦承不諱,表示因不滿分手才散布她不雅影片報復,少女也指證歷歷,表示賴沒經過她同意就擅自登入她臉書、IG。
檢方也根據通聯、登入IP位置,及賴傳送影片給少女母親的對話紀錄等佐證,認為賴犯嫌明確,偵結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散布少年猥褻行為之影片罪嫌起訴他,並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