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無效案一二審皆駁回,雲林縣議員陳永修當選有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雲林縣議員陳永修的黃姓親戚涉嫌為陳助選買票,經檢察官以證據不足,對黃作出不起訴處分後。落選的候選人仍對陳永修提當選無效之訴,結果一審被駁回,上訴二審再度駁回。陳確定當選有效,不得再上訴。

2022年雲林縣議員選舉,民進黨參選人周秀月自行宣布當選,然而,在官方票數統計完畢後,她敗給了對手陳永修,周指控對手涉賄,並稱黃姓男子用1000元為陳永修賄選,周也對陳提當選無效之訴,後來被雲林地方法院駁回,法官認為這1000元是買菜錢,並非賄款。案經上訴到二審。

台南高分院認為,黃男交付1000元給彭男究竟是賄款,還是託付彭男轉交給彭的配偶買菜錢,經綜合雙方辯論及調查證據結果,認定彭男稱黃交給他的1000元,是黃託他轉交給配偶買菜錢;此與黃、彭二人於檢察官訊問時所作供述情節相符,更與福興宮管理委員會函檢送邀請函、會計收支紀錄函等證據資料內容相符,應可採信。

台南高分院指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去年底已對黃、彭兩人作出不起訴處分,經送再議,也被台南高分檢駁回,認定黃並未涉犯選罷法中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彭也未涉犯投票受賄罪。合議庭認為,原審駁回當選無效之訴的判決,並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