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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倒車撞警車 高分院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劉姓男子開車闖紅燈跑給警車追,結果自撞廟前金爐,警方巡邏車自後方截停時遭劉倒車衝撞,劉吃上妨害公務官司被判無罪。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勘驗警車行車記錄器,仍認定劉男欲倒車繼續逃逸未果後即呈現停滯狀態,並無任何繼續加油前進、後退或衝撞警車行為,駁回上訴。
前年底,劉男開車行安南區培安路口,因闖紅燈而為警鳴笛示意停車反而加速逃逸,最後因撞到警車,被控妨害公務。至於檢警懷疑劉男因車內有藏放毒品一事,另案偵查中。
台南高分院認為,劉男開車先遭警用機車緊跟及鳴笛一段時間後,其餘警車才由後跟隨劉車輛並前後包抄,且警車並非從頭到尾均鳴笛,考量劉車上藏毒品為躲避查緝而逃逸,情急之下恐難清楚辨識有哪些警車在追逐,劉辯稱只有注意到警用機車等語,並非無憑。劉男不成立妨害公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