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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公司配合能源轉型政策 積極推動安平港離岸風電備援基地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灣港務公司於交通部召開記者會,由行政副總盧展猷主持,港務公司提到,為配合行政院能源轉型政策,全力推動發揮「安平港離岸風電備援基地」功能,自112年12月起,分別將安平港 10、11、17 及18號碼頭暨後線場地提供離岸風電開發商承租,作為離岸風電基礎及有關工具設備之運輸裝卸及儲放等使用,以配合執行離岸風場基礎設施儲放建置計畫。
因應我國2022年3月公布「2050 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推動能源轉型等規劃,臺灣港務公司依港口區位功能分工規劃安平港為「離岸風電備援基地」,其主要作業碼頭為10、11、17 及18號共4座碼頭。10號及11號碼頭暨後線場地約6.8公頃於111年完成招商,並依招商結果辦理安平港11號重件碼頭興建工程,順利於113年1月1日交予離岸風電開發商營運使用;另17號及18號碼頭暨後線場地約5.8公頃於112年5月完成招商,並於同年12月1日交予業者使用;現安平港「離岸風電備援基地」4 座作業碼頭均已投入離岸風電開發行列,執行離岸風電設備運輸、裝卸及儲放等相關作業,並作為臺灣自建離岸風電船「環海翡翠輪」主要作業港口。
「安平港 11 號碼頭」為安平港首座重件碼頭,長度為210公尺、設計水深為-12公尺,碼頭後線場地約3.06公頃,其中1.64公頃場地均佈載重可達每平方公尺30公噸,另1.42公頃場地均佈載重可達每平方公尺20公噸;此座重件碼頭新建工程自111年3月6日開工,施工僅歷時1年9個月即於112年12月25日完工,臺灣港務公司配合國家離岸風電發展政策,積極投入資源並全力趕工,達成112年底完工如期交付離岸風電開發商營運使用之目標。
臺灣港務公司全力推動離岸風電綠能產業發展不遺餘力,不僅積極投資港口基礎建設,提供優質離岸風電港口基礎設施,更逐步落實臺灣港務公司在離岸風電綠能產業中規劃之營運主軸,期帶動離岸風電綠能供應鏈產業服務,將港區資源作最有效利用,同時為港口帶來新的發展動力,並為達成國際「2050淨零排放」目標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