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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不斷藥 慢箋可提前回診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今年農曆春節連假期間多數醫療院所休診,為避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健保署特例放寬領藥規定,若民眾吃完藥的日期介於春節期間,可於即日起回診領藥。
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效期,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鑑於今年農曆春節連假達7天,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以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
健保署說,若民眾上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8-14日)者,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回診、請醫師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月藥品。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民眾記得提前領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