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表示,第十五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於十一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但投票時間截止前到場之選舉人仍准繼續完成投票。投票完畢後,投票所即改為開票所。
縣選委會提醒民眾,投票時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但千萬不能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避免違法受罰。
這次選舉宜蘭縣共設置投開票所四百廿一所,每所選舉人人數均不超過一千五百人,相較一0七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投設置三百九十九所,共增加廿二所。為預防投票排隊人潮,選舉人人數一千二百人以下之投票所設置四個圈票處遮屏,選舉人人數一千二百零一人以上之投票所設置五個圈票處遮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