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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即起至3月底止受理年度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申請核頒獎狀作業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公告即日起至今(113)年3月底止,受理年度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申請核頒獎狀作業事項。

凡臺北關轄區進出口貨棧、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經海關指定實施自主管理業者之專責人員,具備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作業規定第3點(附件)所定條件者,請於本年3月底前,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監管單位申請。經審核符合獎勵條件之專責人員,將以書面通知,並擇期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申請書請至該關網站/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其他/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績優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獎勵申請書下載。如有進一步問題,請洽臺北關業務二組(電話:03-3834265轉分機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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