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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前1小時發開會通知挨批 黃國昌:時間短有前例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糖肉片瘦肉精疑雲衍生立法院食安專報日期爭議。針對日前立法院二十日下午四點半臨時召開黨團協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二十一日解釋,時間是經過綜合考慮、盡可能滿足各方需要,才決定當天下午四點三十分協商。且他們提案二十一日加開院會,如果二十日不召集協商,是要什麼時候協商;並指由院長召集的協商通知時間短,也有前例。

本月二十日立法院開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在院會提案,要求二十一日加開院會邀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食安專案報告,並提案要求逕付二讀。

然而,二十日下午二點立法院議事處發文請民眾黨團召集協商,民眾黨團在下午四點三十分召集協商,由黃國昌擔任會議主持人,不過僅有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出席,民進黨團無一人出席。

民眾黨台北市、新北市議員二十一日上午拜訪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黃國昌會前受訪時表示,陳建仁說準備好了、隨時要來報告,國民黨團也支持;反而民進黨二十日拉協商,還怪民眾黨、讓整件事延宕,「民進黨的邏輯,已經讓人不知道如何讓人加以詮釋」。

黃國昌指出,二十日當天約下午二點多才接到議事處通知,並在三點二十四分發出協商通知,所以才訂在四點三十分;如果讓其他黨團覺得太匆促,就要回顧事情起源,因為希望二十一日加開院會,「若二十日不協商,請問要什麼時候協商」。

黃國昌說,經過綜合考慮、盡可能滿足各方需要,才決定下午四點三十分協商;過去由立法院長召集的協商,通知時間短,且黨團幹部本來就要在院區因應狀況,前例非常多。他認為好好把事情處理完最重要,民進黨團情緒發言,他不想回應,毫無意義。

關於民眾黨團二十日下午臨時通知協商一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六條,「議事日程由秘書長編擬,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除有特殊情形外,至遲於開會前兩日送達」,民眾黨團卻在半個多小時前才發公文,以為其他黨團閒閒沒事、在冷氣房鎂光燈下作秀,也未基於互相尊重的立場徵詢意見,讓大家措手不及,事後還甩鍋給議事處,並酸黃國昌要打詐打假,應先從民眾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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