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律師之子遭霸凌不成立 將申覆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一名律師的兒子驚爆遭學校老師打頭、午休時間要求學生搬桌椅在走廊罰寫疑被霸凌;校方組成之調查小組以「學生身心狀況未受影響」,認定不成立霸凌。該律師表示,調查小組僅以訪談年幼、不相關的同班學生的證詞,作為判斷被害學生身心狀況的基礎,難令人苟同,向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也將循法律程序對霸凌不成立的結果提出申覆。
該律師指出,念小三的兒子在學校被老師霸凌、不當管教,包括中午搬桌椅在走廊罰寫、不能休息、還有被「巴頭」、拍打身體,轉學前還被修理得更慘,轉學後提出霸凌調查申訴。調查小組認為該教師管教措施不當,建議移送該校教師評議委員會進行懲處。
該律師也指出,該名教師既然經過調查小組確認有不當言行及對學生有不當肢體碰觸之行為,將向市府提出國家賠償聲請,請求二十萬元精神撫慰金,若獲市府同意或法院判定賠償,將全數捐助嘉義市家扶中心。
校方表示,尊重家長的權益,針對教師不當行為將於月底前召開考績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