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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受理新闢海運客運航線獎勵補助27日截止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113年新闢海運客運航線獎勵補助,本(二)月廿七日受理截止。
依據航港局新闢海運客運航線獎勵補助要點,公告獎勵補助航線包括:(一)馬祖-金門-澎湖航線。(二)馬祖-澎湖航線。(三)馬祖-金門航線。(四)金門-澎湖航線。(五)馬祖北竿-東引航線。(六)臺中-金門烏坵航線。(七)臺東成功-綠島航線。
該要點獎助對象為具有固定航線及固定航次,並經本局登記之中華民國船舶運送業,獎助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獎助標準按每航次獎助燃油油耗成本百分之八十(每航次獎助上限新臺幣20萬元整)。
申請應檢附文件、受理期間及方式:(一)申請業者應檢附申請表、獎勵補助計畫書及獎助要點所訂相關證明文件,詳獎助要點第六點。(二)受理期間:十五個工作日內(至二月27日止)。(三)收件方式:申請獎助業者應於本局公告期限內,備文(函)將申請文件於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逕送航港局秘書室文檔科總收發,或限時掛號郵寄本局承辦單位收件人(交通部航港局航務組;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36巷六號二樓),以收件登記章戳日或郵戳日期為憑。(四)其餘有關新闢航線獎助之申請、審定、請款作業程序、業者應辦事項及執行情形之考核等相關事宜,詳獎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