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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鐵皮屋廢棄工廠栽種大麻 3男被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從事刺青工作的宋姓男子,卻夥同曾男在租屋處一起種植大麻,後來因覺得租屋處不宜栽種大麻植株,於是由邱男提供一處鐵皮廢棄工廠栽種,沒想到,種不到一個月就被警方查獲,並扣得六百零四株大麻植株等證物。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宋男判處六年有期徒刑、曾男二年六月、邱男一年六月,緩刑四年。
判決書指出,宋男、曾男去年九月二十日起,在租屋處,先由宋男將其自綽號「文哥」男子取得約一千顆大麻種子,放在濕紙巾上,待發芽後,再移植盆栽內,而以土耕方式栽種大麻。嗣宋男因該租屋處,不宜栽種大麻植株,乃由邱男提供一處鐵皮廢棄工廠供其等栽種,邱男還幫忙買培養土。宋等人去年十月九日即將大麻植株移到鐵皮廢棄工廠繼續栽種。
未料,在該處種大麻不到一個月就東窗事發,去年十月十八日下午,經警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扣得大麻植株六百零四株、大麻枯葉四十一點八克、LED照明燈八具、培養土一袋、溫控設備一台等證物。經檢視,葉片外觀均具大麻特徵,隨機抽樣二十株鑑驗均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
宋男等人審理時坦承犯行,宋男承認種大麻目的係為日後便於販賣,若大麻販賣所得會與曾男分享,因此自難遽信栽種大麻之目的係專為自己施用。
法官審酌宋男等人明知大麻係屬國家管制之毒品,仍違反禁令,應予非難。再考量其等犯罪動機、手段、種植規模及數量等情,分別量處上述之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