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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提修正預算法 審計長:尊重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在野黨立委質疑蔡政府浮濫編列特別預算,主張修正預算法。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質疑,有些特別預算浮濫,已成吞噬民脂民膏的黑洞,希望限制特別預算的使用。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二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希望盡量避免限制,但會尊重立法院的決議。
根據現行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第一款)、國家經濟重大變故(第二款)、重大災變(第三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四款)等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不過,由於近年來蔡政府多次編列特別預算,被外界質疑浮濫編列。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提出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限制特別預算的使用,避免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
立法院會二日邀請陳瑞敏報告並備詢,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發言時詢問,如何看待藍白都提案要修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要把第四款刪除,或增加立法院同意的但書。陳瑞敏回答,「盡量避免,但是我們還是會尊重大院(立法院)的決議。」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質疑,特別預算已成吞噬民脂民膏的黑洞,有些特別預算浮濫。他認為,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的第一款至第三款已經夠用,第四款本身就是空白授權,很多民進黨立委過去也提過應修掉第四款。
陳瑞敏指出,從民國九十年到現在編了四十個特別預算,其中用到第四款的有將近一半,使用時要慎重,因為這是讓國家編預算多一個方式,只要計畫產生的效益大於預算規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