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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振觀光 旅宿業貸款最高3千萬
本報綜合報導
0四0三花蓮強震重創花蓮觀光。交通部觀光署四日表示與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合作提供貸款信用保證,協助旅館、民宿業者融資貸款,最高新台幣三千萬元。
旅宿業、旅行業及觀光遊樂業等觀光產業屬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可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向各往來銀行申請災害復工貸款;擔保品不足者,得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九成信用保證,並免計收保證手續費。
觀光署說,旅宿業者可自受災日起一年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資本性融資及周轉金貸款,由承貸金融機構就受災旅宿業個別狀況核貸,其中資本性融資,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三千萬元,民宿最高四百萬元;周轉金部分,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最高一千萬元,民宿最高三百萬元。觀光署將持續掌握花蓮地區觀光產業災後復原情形,協助當地旅宿業者辦理災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