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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簽訂團體協約達成率64.2% 六都名列前茅
記者陳佳伶/台南報導
市府勞工局持續推動入廠輔導工會與事業單位協商及締結團體協約,南市企業工會家數僅有五十三家,勞工局已成功輔導卅四家工會與事業單位順利簽訂團體協約,達成率達百分之六十四點二,在六都中名列第一。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簽訂團體協約對強化勞資關係具有代表性意義,簽訂團體協約是企業留才的最好方案;南市企業工會家數有五十三家,勞工局已成功輔導卅四家工會與事業單位順利簽訂團體協約,達成率達百分之六十四點二,「有團協、不罷工」,「簽團協、保獎金,勞資共好」。
勞資雙方透過協商形成具體之團體協約,能達到強化事業單位營運效能、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優化雇主與工會間勞資關係,可說是事業單位與工會共同「量身打造」符合勞資所需之集體勞動契約,勞工局在輔導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上,連續八年獲勞動部優等獎、特優獎肯定,尚未簽訂團體協約的事業單位與工會,可向勞工局諮詢及申請入廠輔導,讓勞資建立共識,共生和共好。
勞工局邀請得力實業總務處長張淑惠、工會副理事長方子明分享其勞、資雙方在協商的過程中,如何化解歧見,建立和諧、互惠互利勞資關係,進而順利簽訂團體協約,為員工創造更好職場環境,也有利於公司的發展。
張淑惠表示,得力公司為生產戶外機能服裝、運動休閒服裝、與家飾用專業布料上市公司,公司與工會關係良好,遇到管理上問題,公司管理部與工會溝通協商,將員工視為重要家人;辦理員工持股信託,讓員工退休後生活更有保障;並依當年度營運狀況,發給員工三節獎金,分享公司經營成果,提升員工福祉,希望一年比一年更多更好;感謝勞工局舉辦多場團體協約宣導會,並派員入廠指導如何簽訂團體協約,勞資雙方藉協商方式,將勞資間所確立之權利與義務約定於團體協約中。
方子明表示,得力工會成立於民國九十三年,會員人數二一七人,經勞工局多次輔導協商技巧,協助研擬團體協約草案,勞資協商過程遇僵局時,基於互信、互諒及尊重,共同化解分歧,取得雙方可接受的方案,去年首次與公司簽訂團體協約,透過文字寫進團協,保障員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