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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劃設國土保育地區 不影響地主使用權利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二十四日指出,網路流傳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將降低土地價值並大幅限制土地使用是不實謠言,絕非事實,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劃入國土保育地區土地,仍會保障民眾既有合法土地使用權。
國土署表示,國土保育地區並非依現行區域計畫法的使用分區直接轉換,也並無因國土計畫劃設國土保育地區,而增加額外限制的情形,主要在維護及保護重要自然資源範圍的目的下,依照各級國土計畫指導原則,及參考現行相關目的事業法令所公告應加強國土保育、保安區域進行劃設。
國土署並指出,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未來將由地方政府每五年進行通盤檢討,另得配合目的事業法令公告的保育或保護區域範圍調整及隨時檢討變更,並非劃定後要等十年才可變更。
國土署強調,在國土計畫法的規範下,不影響其現有合法使用,也就是依規定如果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或第二類的土地,如果原已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可建築用地,未來仍可新增住宅、零售等生活使用。
國土署說,已編定為農業用地者,可以繼續從事農作、農田水利、農作生產、農作管理、養畜、養禽、休閒農業體驗等農產業相關使用,原有合法權利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