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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蚵海域禁漁 漁民喊活不下去

議員李啟維帶著漁民至市府陳情,高舉抗議標語,要求市府救救漁民。(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翁聖權∕綜合報導

台南沿海舢筏舢舨漁民二十四日在議員李啟維、前議員李文正陪同下,至市府陳情,訴求希望市府開放小型籠具、刺網漁船進入台南一點五海浬沿岸海域內作業,現場漁民高舉「漁民活不下去」等標語;農業局回應,會找漁民和蚵農等研議,採限制性條件試辦,希望達到雙贏。

灣裡、喜樹、鯤鯓、安平、四草、土城舢筏舢舨漁民高舉布條,痛批市府滅漁,官逼民反;政府無能,害死漁民等。漁民們表示,政府規定每年只能在七、八、九月時出海,且只能在一點五海浬外作業,然暑期多為颱風天,等於是要漁民冒高風險出海,且一年長達九個月無法出海,要漁民如何生存。

漁民說,他們與蚵農友好,大家都靠海為生,政府禁止漁民在養蚵區捕魚,是製造對立,政府既然要禁止,也要有配套,才能保障漁民生計。

李啟維說,政府禁止漁民出海作業,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問題,同為漁民,大家都要生活,政府應有更好管理配套,創造雙贏,讓漁民儘速出海作業,避免事態過大。漁民說,他們被汙衊割索毀蚵棚,毫無證據,要求政府拿出良方,否則不排除任何抗爭方式。

漁港所指出,台南去年底試辦開放小型漁船筏日間於籠具漁業及刺網漁業禁漁區經營刺網及籠具作業,統計試辦期間,養蚵漁民有八十六棚蚵棚被割錨碇繩而流失,試辦期間仍有漁業糾紛,顯見試辦計畫有調整之處。至於漁民生計問題,僅限制養蚵海域為禁漁區,漁民仍可至其他海域作業,並未限制漁民出港。

農業局說,台南每年十月一日至隔年六月三十日為淺海牡蠣養殖期間,禁止未滿五噸籠具漁船於一點五海浬內作業,違反者罰鍰,會再找蚵農、籠具及刺網業者研究,是否採限制性條件試辦,希望達到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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