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二十八日委託律師洪偉勝到司法院遞狀,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資料照)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會改革修法二十六日正式生效,總統賴清德認為窒礙難行,又有違憲之虞,對憲法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二十八日上午委託律師洪偉勝到司法院遞狀,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總統府表示,總統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
立法院五月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投票否決,相關法律已於二十六日生效,包括總統府、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和行政院,一連四天先後宣布將聲請大法官釋憲和暫時處分。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日前指出,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民眾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
賴清德認為,立法院這次修法除了在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當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混淆憲法關於權力分立及監督制衡的規定,身為總統,他責無旁貸,必須善盡職責,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