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台南土地交易案,認定中信銀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與弟弟張明人、弟媳巫春香等人,涉嫌賤售台南土地,賺取上億佣金,十二日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張明田兄弟等八人起訴。
檢方起訴後將在押的張明田兄弟進行移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張明田以八千萬元、張明人以二千五百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與出海,且每週要分別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張明田另涉中信銀內湖購地弊案,台北地院去年十月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將他判刑十五年、併科罰金五億元,目前正在高院審理中。
中信金遭檢舉於民國一0一年八月出售台南一筆土地時,售出價格低於市價,疑涉賤賣。北檢今年七月十五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九路搜索張男等人相關處所,約談張明田、張明人兄弟等人。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兄弟獲准。
檢方偵辦賤賣台南土地案部分,認為張明田、張明人涉嫌於一0一年間低價出售一筆台南土地給張明人妻子巫春香,巫女於一0四年間將該筆土地高價轉手,賺取四億元高額價差。
檢方昨日偵結,認定張男等人賤賣台南土地的作法,造成中信銀鉅額損失,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張男等八人起訴。至於張明田等人涉嫌賤賣中信松壽大樓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