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頤
這個清晨,一上午,家裡難得的清靜,想趁此時好好寫首詩,卻不管怎麼下筆都感不妥,塗塗抹抹一上午而未竟。然而我定了主意,今天是不寫工作稿了。拿起筆記冊翻看,博納富瓦的詩句再次打動了我,「寫作,一種暴力∕是為了有著淨水味道的安寧。」
一如史蒂文斯說,詩歌的高貴在於它是「以一種內在的暴力,來為我們防禦外在的暴力」。班雅明稱讚卡夫卡的寫作,是「以童話的暴力抵抗神話的暴力」。寫作者不脫凡俗,非仙非聖,淨水味道的安寧亦非隨手可掇,而需經過一番內在的自我傾軋,甚至是風暴。至於文學對政治動亂與實際生活的作用呢?總有人質疑,從來沒有一首詩能止住一輛坦克,然而愛爾蘭詩人希尼比喻得好,在另一種意義上,那是一種無限,「就像在沙上寫字,在它面前原告與被告皆無話可說,並得到新生。」
在此,希尼把他那擅長挖掘、插入真實生活中的筆和矛,指向聖經福音書中的一個家喻戶曉的比喻:群眾羈押行淫的婦人到耶穌面前,質問是否可照律法用石頭打死她?耶穌的反應出人意外:不是直截起身護衛,因面對喧囂的群眾,那並非能奏效的方式;反而,他面對質詢,是靜默不語地,蹲下來,靜靜地在沙地上寫字。直到群眾都不安了,他方起身,「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於是,鼓譟者一一散去。這是靜默的力量,寫字的力量。難怪海明威說,身為作家,必得清楚平靜之道。寫作是以一種暴力,獲致淨水力量的安寧,然而,不夠平靜時又無法寫作。我欣賞華茲華斯說的,「我沉思的習慣,形成了我的情感。」
同樣提到以一種暴力,抵抗另一種暴力的班雅明,還曾說,寫作是一種搶劫——搶下生命中值得記錄的那一夜來書寫。妙的是,與班雅明性情與寫作類別皆迥然大異的詩人茨維塔耶娃,也說抒情詩是搶劫,「抒情詩是一次的,一天的,就像開啟幸福時刻的搶劫。」
今天我想寫抒情詩而未竟,算搶劫未遂吧。我想用詩開啟一天的幸福時刻,轉眼間卻近傍晚,家人一一要回家了,炒菜聲、腳步言措聲、女兒活潑的嚷聲,都要一一響起,進入鬧哄哄的晚間。這是屬於人間煙火的幸福。我微笑地打下最後一行字,將以無關紙筆的方式,搶劫另一種幸福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