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期間將於年底到期,各界關注租稅優惠是否延長,財政部二十六日預告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將原定今年底截止的電動汽、機車免稅優惠,再延長四年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法完成後,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配合延長。
財政部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購買使用電動汽、機車,持續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建構永續發展環境,預告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將地方政府可免徵電動汽、機車牌照稅期間再延長四年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來修法完成後,各縣市若決定持續免徵,一樣將結果報財政部備查即可。
財政部說明,此次修法預告期僅三十天,考量此優惠攸關民眾權益及產業發展,具一定急迫性,因此縮短預告期為一個月、至六月二十六日止,期間歡迎各界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表意見。
另外,包含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翁重鈞、謝衣鵡鳯,以及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均已提案修法,延長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的期間;其中,曾銘宗、翁重鈞、謝衣鳯提案延長電動車輛租稅減免措施至一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而高嘉瑜則提案修正延長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稅優惠期間至一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