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配合一0八新課綱上路,一百十一年考招制度也有重大變革。全教總九日表示,應該採用「級分制」,將考生原始總分進行換算,方能讓學生的成績公平呈現。
全教總表示,加總原始總分,進行成績排序,不能說是公平。這樣的算法,忽略不同考科之間,其實不能相加比較。
舉例而言,若以跑步比賽解釋「百分制」與「級分制」的差異,「百分制」是直接將兩者的長度成績直接相加,而「級分制」則是在不同比賽項目中換算出相對的成績再相加,「級分制」就像在不同科目之中,換算出考生相對位置的成績,級分制具教育上的公平性,也可整合銜接學測與分科測驗成績。
全教總指出,如果採用原始總分相加,其實忽略了每考科之間難易度不同的差異性。舉例一0九年度指考國文科頂標為七十七分,數甲科為六十分,意味著國文科考上七十七分跟數學甲考六十分的學生,都是該科考生的前百分之八十八。
若採用「原始總分」,則顯然考數學甲的學生較吃虧,因為考六十分在數學中已經是翹楚,但考六十分在國文中,其實也不過才是均標(百分之五十)的成績。
全教總說,這兩種分數的不同意義卻被以總分相加而忽略,恐怕學生最後放棄較難取得高分的科目,反而不利於高中教學現場各科的平衡發展。
全教總說,大考試題的難易度長期以來為人所詬病。以近三年來的指考五標觀之,不乏有隔年相差七至八分的情況產生,而數學更是十年來差二十八分。在大考中心無法保證每年試題穩定度的情況下,繼續採用原始總分;但若改成級分制,將可大幅度降低試題穩定度對學生的成績呈現影響。
教育部與相關權責單位應深切反省政策溝通不力的情況,應全力加強採取級分制的政策說明,全面擴大社會溝通,切勿讓定案四年的教育政策推動因為誤解而引起不符教育發展的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