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前縣議員曾振炎涉嫌賄選遭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他本人強調,將與律師討論,一定會上訴。(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縣前縣議員曾振炎在二十屆議員選舉中,涉嫌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買票,而如願當選完成三連霸,三十一日南投地方法院審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曾振炎得知判決結果,經與律師研究後表示一定會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振炎在參選南投縣第二十屆縣議員選舉期間,除了自己以每票五百元之對價關係向選民行賄外,也於去年十月下旬交給許姓樁腳五萬元為其買票,許某再透過劉姓、林姓等人,以每票五百元價碼向選民買票,交付賄賂對象共計八戶,而遭南投地檢署查獲並起訴,同時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曾振炎除坦承犯行外,也在一月十九日以書面向南投縣議會辭去議員職務,雖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前段減輕其刑之相關規定,但法官酌量曾振炎在本次選舉前已擔任過二屆議員,卻仍以行賄方式圖謀勝選,嚴重妨害選舉投票之公正、公平與純潔,並危害國家發展及民主政治之健全,遂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
判決結果出爐後,曾振炎接到許多關心電話,他表示,在接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討論,他強調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