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八歲曾姓男子上網買槍枝零件自行組裝成一百三十公分長槍,見鄰居遛狗靠近時竟無聊開槍,子彈當場貫穿毛小孩右後腿,經飼主送醫報案,警方查出曾射擊後還將槍彈交給白姓友人藏匿,偵結依槍砲、滅證罪嫌起訴二人。
檢警調查,曾男從網路買來槍枝零件自行組裝,去年十二月四日看見鄰居帶著一隻寵物犬外出散步靠近他家,就在台中外埔區二崁路一帶的田園朝該犬射擊,子彈當場射穿毛小孩的右後腿,經飼主送醫報案,警方循線查出開槍的為曾姓男子,並坦承將槍枝、鋼珠及喜得釘都交給白姓友人藏匿在大安區的倉庫,警方再到場查緝。
檢方訊時,曾男坦承組裝長槍,朝鄰居的寵物犬開槍後就交給白姓友人幫助藏匿,警方鑑識也發現,該槍長一百三十公分、擊發功能正常,具有殺傷力,另還有遭射穿後腿的犬隻X光照、就醫證明可佐,偵結依非法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嫌起訴曾,該罪法定刑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湮滅證據罪嫌起訴白。
至於警方當時也認為曾男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嫌,經台中動保處認定該犬隻雖遭射穿右後腿,但並未達到肢體嚴重殘缺程度,該部分不另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