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張姓男子毒死流浪狗,向法官辯稱小狗瘦小很可憐是幫牠安樂死。法官檢視影片,小狗神態正常還不斷向張男搖尾巴,判張男兩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二十七萬元,不予緩刑。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十月十五日於台東縣鹿野鄉某處,持摻入農藥的便當餵食該處黃色犬隻,致犬隻中毒死亡;附近民宅吳姓男子查覺有異,調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關山警分局查出是張男所為,並當場扣得便當,送驗後檢出含有氨基甲酸鹽成分之農藥納乃得。
張男於警訊及偵查中均否認犯行,辯稱餵食犬隻廚餘,不曉得廚餘內含毒物,否認毒害犬隻。到了法院準備程序中才坦承犯行,但說是「看狗很可憐,這麼小隻在流浪,這麼瘦小,幫牠安樂死」。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被害犬隻遭毒殺前動作、神態均屬正常,張男餵食毒物時,牠還向張男搖尾巴,直到食用毒物後立即跛行、尾巴下垂甚至抽搐、顫抖,看不出被害犬隻有張男所述瘦小健康狀態不良情事。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兩個月,併科罰金二十七萬元。
法官表示,張男毒殺一隻犬隻數量雖非多,但餵食毒物顯見早有預謀,主觀惡性較重且始終不認罪,直到案情已明朗才認罪,不予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