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五分局提醒,「機車優先道」應讓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其他車種原則上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違規停車除了影響道路順暢,也增加駕駛人安全風險,一般紅線、人行道、騎樓等臨停均是依道交條例開罰三百至六百,然而若駕駛人將車輛臨停在機慢車優先道,恐將觸犯更重罰則,依法可處九百至一千八百元。據市警五分局統計,今年一月至十一月累計已舉發該違規六四二件,呼籲駕駛人遵守規則切勿僥倖。
市警五分局交通組長許双繻表示,據道交條例五十五條規定,違規臨停紅線、人行道、騎樓、交岔路口、公車招呼站十公尺、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停、不依順行方向臨停等,可依罰裁罰三百至六百元罰鍰。若臨停於機慢車優先道可能就觸犯同法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罰鍰數額也提升為九百至一千八百元。
而「機車優先道」是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車道,其他車種原則上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汽車於機車優先道「臨時停車」已是「占用」且妨礙通行,除警方發現將依法舉發外,也屬民眾可檢舉項目。據警五分局統計,一月至十一月止,北區累計舉發機慢車優先道臨停違規六四二件,每月平均舉發五十八件,北區又以成功路(二八三件)、海安路(六十二件)、北安路(六十件)三路段為最多。
市警五分局長陳宇桓強調,汽車臨停在機慢車優先道除了可能造成交通的阻塞,機車騎士閃避違規車輛也增加事故風險,如發生意外違停也可能負擔連帶責任,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僥倖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