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里長高進見,涉入佃西重劃案索賄一千三百萬元案,二日終結辯論,檢辯攻防五個多小時。郭當庭喊冤強調「絕對沒有收到半毛錢」;高進見自陳難以承受外界壓力而落淚;檢方強勢論告,當庭對郭求刑十五年。全案將於十一月一日宣判。
針對郭信良與高進見的律師以採取最高法院判例,主張貪汙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須行為人須有恫嚇使人心生畏怖而交付財物的勒索行為,郭並非向廖姓土地開發商恐嚇,所以不構成該罪。檢察官王鈺玟足足花了一個半小時論告,認權勢索取財物即屬勒索,並不須有恫嚇使人心生畏怖該等法無明文要件。又舉例二0一0年間台灣社會因為連續幾件幼女被性侵案件,法院以「沒有違反當事人意願」輕判被告而爆發白玫瑰運動,最高法院才修正了原本嚴重悖離一般民眾法律感情不當見解。
檢方認為,郭信良明知高進見並未與廖姓土地開發商簽立買賣契約,且未曾支出一分一毫,在一般社會交易上,顯然無任何立基點可向廖要求賠償金,卻仍假藉該事,對廖稱「口頭契約也是契約」,則郭信良實是利用其議長權勢,藉詞向廖強行索要高額款項,因致廖難以反抗,受迫無奈而只能將一千三百萬元雙手奉上。郭、高的辯護律師也質疑,廖姓土地開發商在多次證述中,有不少證詞可信性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