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柏美展 98歲陳占鰲畫出生命力

文化局主任秘書蕭靜萍(中)頒發感謝狀給九十八歲的褚錦屏(右二)。(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十二日在港區藝術中心舉辦第二十二屆「松柏國民美展」開幕式,今年參展者年齡從六十歲到九十八歲,有六位年齡超過九十歲,三十九位超過八十歲,展出結合長者們人生歷練與智慧巧思的二百三十二件作品,創作形式多元,展期即日起至十一月十日,盼為市民朋友帶來一場豐沛心靈的藝術饗宴。   九十八歲的參展者陳占鰲參展的油畫作品秋山美景,展現秋日的美麗山景。(記者陳金龍攝) 文化局主任秘書蕭靜萍表示,台中市松柏國民美展是推動終身學習與藝文創作的重要平台,為提倡國民美術活動,落實終身學習精神,市府邀請台中在地喜愛藝術創作且年滿六十歲以上的市民朋友共同展出,透過書法、水墨、水彩、油畫、雕塑等形式的作品,展現長者們對生活的熱情與藝術追求,為未來世代樹立榜樣,傳遞「活到老、學到老」的人生理念。   文化局主任秘書蕭靜萍頒發感謝狀給九十六歲的侯延治(右三)。(記者陳金龍攝) 文化局說,今年最年長參展者是九十八歲的陳占鰲爺爺,原本因妻子離世而心情低落,在家人陪伴鼓勵下,開始參與繪畫課程,逐漸將藝術融入生活;陳占鰲的油畫作品《秋山美景》展現秋日的美麗山景,色彩與構圖呼應著自然的浪漫,讓觀者充分感受到自然生命力與藝術創作的美妙交織。陳占鰲表示,畫畫對他來說是生活中的「副產品」,保持身心的健康與快樂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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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糖慶典推全齡幸福感嘉年華

帝糖首次攜手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推全齡幸福感慶典嘉年華。(記者楊文琳攝) 記者楊文琳∕台中報導 二0二四帝糖慶典特別設計以「散策」為主題的幸福之旅,首次和台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攜手合作,策劃全台唯一全齡幸福感的慶典嘉年華活動,為親子、朋友及伴侶提供一系列的幸福體驗。 二0二四帝糖慶典除了將歡樂與歷史建築和在地文化的融合,今年慶典也注重社會的和諧與家庭的幸福。首次與台中市家庭教育中心共同合作策劃,將中心的理念與目標,藉由多元化與美學設計,讓慶典系列活動在融入美學生活中,也更具全齡家庭教育意義。 主題展書籍由台中市圖書館特別精選推薦展出。(記者楊文琳攝) 為期一個月的亮點主題展覽,推出溫暖且趣味,更值得深思的「結婚,好嗎?」展覽。以輕鬆的互動方式,透過三款特別設計的卡牌遊戲,讓伴侶、朋友、親子間增進瞭解彼此。展覽書籍由台中市圖書館推薦展出、問答留言區與體驗空間,讓大家在遊戲中思考「婚不婚」的現代選擇。 曾經的台中糖廠,歷經八十九年的風雨,從昔日風華糖業的核心,在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大力推動轉型為文化藝術的象徵,經由OT單位好位子團隊的用心策劃,帝糖慶典成為一年一度在地的重要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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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翔旅行社停業 消費者可申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近期台中市政府接獲凱翔旅行社因財務狀況問題取消出團卻未退費之消費爭議,台中市政府消保官表示,該旅行社已遭交通部觀光署勒令停業三個月,請無法出團又未收到退費之消費者儘速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 法制局表示,市府已掌握之資訊,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公益路的凱翔旅行社,近期因財務狀況無法履行旅遊服務,致尚未出團之旅遊行程遭到臨時取消。並表示,凱翔旅行社為甲種旅行社且為品保協會之會員,該旅行社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投保旅行責任險,其如與消費者訂有旅遊契約卻無法依約提供服務並辦理退費者,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由品保協會協調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足額退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及MASTER為例,自刷卡日起五百四十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一百二十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十五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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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館長健身房 男判5年8月

本報綜合報導 台中林姓男子到網紅「館長」陳之漢的健身房應徵失敗,六月間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事後林男否認有殺人犯意,台中地院法官不採信,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五年八月,可上訴。 林姓男子五月到「館長」位於北屯區的健身房應徵不成;六月間,林男幫忙朋友載廢棄物變賣,因不滿應徵不成,竟駕駛朋友租賃的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地院審理期間,林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有注意沒有人才撞下去;而且認為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林男律師也說,健身房雖人來人往,但都離大門有一段距離,唯一靠近門的消費者看到情形也馬上後退,才未造成危險。 林男辯詞並未被法官採信,認定林男犯案時是健身房運動尖峰時段,衝撞大門時有加速,又未查看當時是否有員工、民眾進出,或對任何靠近大門的人示警,也沒有踩剎車、轉彎、鳴按喇叭等避免撞擊健身房人員等行為,撞飛大門、大部分車身衝進館內才停止。 法官審酌林男因求職不順、對現狀不滿就開車衝撞健身房,造成健身房會員、員工面臨生命遭剝奪的危險,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五年八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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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涉共諜案 2交保、1還押

本報綜合報導 溫姓台商疑遭中共情治單位吸收,引介朱姓、江姓退役軍官與對岸國安單位人員見面並返台發展組織。溫男等三人五月遭押;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准予溫、朱兩人交保,江姓退役軍官還押。 檢調查出,溫姓男子因商時常往返大陸,接觸對岸情治單位人員,疑似被吸收後接受指示,返台拉攏現役、退役軍官發展組織。 高雄高分院日前開庭提訊三人,認為溫、朱兩人沒有羈押必要准予交保,江姓退役軍官則還押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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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中生玩煙火 1人手掌炸殘

龍井三名高中生不明原因造成爆竹煙火爆炸,客廳一片狼籍,物品四散。(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龍井區三名十六歲的高中生,十一日晚間不明原因造成家中客廳的爆竹煙火爆炸,王姓少年右手腕被炸得血肉模糊、另兩人左腳部撕裂傷,三人緊急送醫治療。其中王姓少年的右手掌殘肢不全、組織嚴重受創;醫師緊急清創截肢,目前病情穩定已轉入普通病房。全案警方偵辦釐清案發原因。 警消調查,三名高中同學十一日晚間購買六盒爆竹煙火,放在龍北路巷內住處的客廳,準備在假日施放;晚間九時發生爆炸引發轟然巨響,客廳擺飾被炸得四處飛散。其中,王姓少年的右手被炸得血肉模糊,其他兩人的左腳都受撕裂傷。 消防局獲報前往救護,現場共三名十六歲少年受傷,消防人員到場時未發現燃燒跡象,十六歲王姓高中生右手腕斷肢、意識清楚;另兩名十六歲少年皆左腳部撕裂傷、意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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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強蓋光電板 爆嚴重衝突

嘉義大埔強蓋光電板與村民爆發衝突。(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大埔鄉近期因光電業者於村落住家之間鋪設大面積地面型光電板造成光害與熱反射等等問題,引發當地居民嚴重抗議。十一日施工業者在未與在地村民取得共識下就進場施工,與村民爆發嚴重衝突。村民們甚至以肉身擋住怪手,怪手司機卻揚言「不讓開就輾死人」,場面相當火爆。 居民與當地代表會於今年八月時在當地議員陪同下至嘉義縣議會親自向縣長翁章梁陳情要求暫緩施工,翁章梁則表示會要求業者與地方鄉親先進行溝通。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目前民進黨政府為了綠能達標,對光電板的設置幾乎沒有法律約束,即便像大埔這樣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案例,居民也求助無門。卓榮泰院長在日前王育敏立委質詢時回應「地面型光電應該是不允許這樣」、「地方政府應該要把關」,卻仍於十一日爆發如此衝突。 對在大埔施工現場業者的嗆聲,王育敏要求嘉義縣政府應該要親自出面調停,不該袖手旁觀:「當時核准施工的是嘉義縣政府,說會要求業者先溝通的也是嘉義縣政府,現在面對這些受害的大埔鄉親,縣府難道不該先要求業者停工?不用給鄉親交代嗎?」 王育敏指業者的施工看似合法,但其實正是因為無法可管,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行政院難道可以允許這樣人民權益受到侵害卻無救濟管道的事情發生嗎?行政院也必須出面說明、積極回應接下來如何即時保全村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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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槍殺鄰女 將行國民參審

本報綜合報導 嘉義縣七旬余姓老翁懷疑鄰居殷姓女子故意製造噪音影響睡眠,被控八月間持獵槍射殺殷女。嘉檢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屬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將行國民參與審判。 中埔鄉和美村七十七歲余姓老翁與鄰居大陸籍五十七歲殷姓女子關係不睦,余翁懷疑殷女一直在住家製造聲響,影響他的睡眠,因多次反應無果,八月十九日下午憤而持獵槍行凶。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余翁確認殷女在廚房後,自房間內拿出藏放的獵槍走向鄰居廚房,並叫了殷女一聲就開槍,殷女胸口中彈應聲倒地,余翁行凶後離開。殷女同居人聽到慘叫聲下樓察看,殷女倒臥血泊中,報警處理。 轄區員警據報到場,發現殷女胸口遭槍擊,行凶的犯嫌余姓老翁則向警方投案,他坦承與死者殷女有糾紛,才會憤而持獵槍朝殷女射擊,檢方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今。 余嫌行凶是一把改造獵槍,非合法登記。余嫌辯稱,因自家果園近山區,二十多年前有原住民在果園持獵槍獵殺山豬,除了會分享山豬肉,還贈予了這把獵槍,並用塑膠袋包裹一直藏放在果園工寮。今年因噪音問題才取出獵槍,並放在房間。 法官依據余嫌所供述槍彈來源,明顯與扣案槍彈有所歧異,且依據證據顯示,噪音問題近半年才產生困擾,槍彈來源究竟為何?仍有繼續調查必要。 警方表示,扣案的行凶獵槍明顯老舊,研判已藏放多年。余嫌供稱,欲描述二十多年前贈予獵槍的原住民面貌,印象已十分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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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健身教練虐童案 再押1嫌

本報綜合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兩名葉姓健身教練疑不當對待同事託付照顧的幼兒,日前被依涉故意傷害等罪嫌羈押禁見。檢方指出,已再逮捕一名共犯鍾姓男子,十二日向新竹地院聲押獲准。 新竹地檢署七日接獲醫療機構透過兒虐案件通報機制,獲悉受僱於竹北某健身中心的兩名葉姓教練,涉嫌在九至十月不當虐待同事託付照顧的幼兒。檢察官指揮偵辦,日前拘提兩人、傳訊三名證人到案,扣得手機兩支等證物。訊後認為兩名葉姓健身教練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故意傷害、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九日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之後從兩名葉嫌手機中的犯案畫面發現同個健身工作室的鍾姓教練也涉案,十一日晚間拘提鍾男並查扣手機,但鍾男否認犯行,稱是葉男兩人行為。 檢方指出,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鍾男涉違反《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未成年人及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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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演出無工作證 台星6人被捕

本報綜合報導 四名台灣人與兩名新加坡人入境馬來西亞,未持合法工作簽證,卻在北海一帶廟宇從事藝術表演。涉案六人當時身著戲服登台,檳城移民局獲報派員抓捕,如罪行確定最重將面臨刑事與罰款等處分。 檳城移民局表示,接獲檢舉稱有外國公民在北海一帶廟宇表演,但沒有獲得合法批准演出。涉案六人當時身著戲服登台,根據查扣護照顯示,他們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核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除兩名新加坡人外,另分別包括兩名台灣男性與女性,年齡介於四十到六十歲間。 移民局表示,這六人依違反《移民條例》調查,如果最終確認有罪,最重面臨不超過有期徒刑六個月、馬幣一千令吉(約新台幣七千元)罰款,或是兩者兼施處分。 根據大馬規定,外國藝術家要向大馬藝術家和表演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人力仲介業者指出,外國人進入馬來西亞必須從事與入境目的相符工作,如以觀光名義入境,就不能從事經商或業務洽談;外國藝人在大馬登台演出,都需經過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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