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將敲定 學者認後續規劃不足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第六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議將在七日舉行,屆時將敲定台灣碳費的首次徵收費率。專家指出,目前法規上的碳費使用較為限縮,需以碳稅制度為方向來使用收入,以達到減碳效果、轉型到綠色經濟、減少經濟衝擊等效益。

全球減碳壓力增加,各國開始實行碳定價政策,歐盟已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來減少碳洩漏風險。台灣科技媒體中心三日邀中央研究院專家學者,分享對碳費後續規劃的建議,包含碳費收入的合理使用,以及歐盟CBAM對台灣整體經濟與減碳目標的重要性。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表示,目前的碳費制度採取下游課徵方式,只涵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五十%,對於物價的影響有限。

他指出,目前的碳費規劃傾向提供多種胡蘿蔔措施鼓勵積極減碳的廠商,但依據評估及塑膠減量制度的經驗,若改以負向誘因,讓未能達減碳目標的廠商須付出更高的經濟代價,更有助於加速減碳。

蕭代基也提到,若轉往碳稅制度,可以擴大徵收範圍,並更彈性運用碳稅收入,返還部分稅收給大眾,使稅收可以減少弱勢家戶因碳稅徵收而增加的支出,改善所得分配公平性。另,應妥善應用碳稅收入推進碳移除工作,也就是投資負碳技術的研發與建置,才能做到淨排放為零的目標。

中央研究院經濟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楊宗翰表示,根據多國多產業的貿易經濟模型分析,CBAM對台灣整體經濟影響不大,且可透過供應鏈幫助台灣減碳;若台灣也施行碳定價,更能減少CBAM對國內的經濟衝擊。

然而,楊宗翰也說,無論碳費制度的目標是接軌CBAM或達成減碳,政府應更清楚說明依照該目的的後續政策規劃,採用因應該目標的制度設計與評估方式。

他強調,碳費不只是一個環境政策,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貿易政策,因此碳費決策要考量國際貿易與供應鏈影響,並與貿易夥伴密切協調,目前政府對此分析規劃仍顯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