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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配偶參加鄰長活動要繳費 惹議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新興區公所廿二日起分三梯次前往溪頭辦理鄰長文康活動及訓練,由於規定里長不克陪同參加,改由里長配偶參加必須另外負擔經費,引發里長反彈,認為與慣例相背,並不符常情。
里長投訴指出,不是他們負擔不起參加的費用,而是與過去的例子不一樣,鄰長參加活動,里長若因是無法陪同,改由里長配偶陪同,乃是天經地義,並且各行政區都適用。
里長表示,新興區公所廿二日起分三梯次前往溪頭辦理鄰長文康活動與訓練,規定鄰長本人不克參加,可以改由代理鄰長職務的鄰長眷屬或家屬參加,那麼,里長比照鄰長,若里長因是無法分身陪同鄰長,改由里長配偶代理,為什麼還要與慣例不同,另行繳交活動費用,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有里長反映說,活動名稱包括訓練,但從公布的行程看,兩天一夜的活動都是參觀遊樂區、草藥文化管、晚會摸彩。
新興區公所鄰長活動,廿二日起兩天是第一梯次,六月廿九及卅日是第二梯次,第三梯次七月二、三日,每梯次約二百多名鄰長參加,由區長林國慶及主任秘書李宗文帶隊,活動地點在溪頭森林遊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