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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偉大的母愛
■王學安
我家住鄉間,每逢年節或有客人時得走十華里路去街上買肉買菜,自小喜歡吃瘦肉,每次都把瘦的吃掉肥的給媽吃,媽還說我們正好不一樣,我喜歡吃肥的瘦的給你吃,就這樣一直交換十幾年。
民國三十一年我十七歲,哥二十三歲,已結婚生子,那年保長通知,輪到我哥去當兵參加抗日戰爭,應早作準備。媽知道後常是以淚洗面,一方面是嫂子及姪兒體弱多病需要照料,一方面是田裡工作太多,爸一人做不完,因此全家都非常痛苦。
在開學前幾天,同學來家談及此事,他非常同情,說他親戚告訴他,他們軍部軍需處缺二個文書上士,想介紹他前往,他正在考慮中,如果我們結伴前往應會被錄用,我家中問題就可解決,我認為可行,遂決定棄學從軍。
說服爸媽的理由是軍需處是後勤單位,如我們結伴同去互有照應,如此哥就不必被抽兵了,家中問題都可解決。經爸媽商量後,勉強同意。
民國三十四年勝利後,部隊移防開封,我順道回家七天,有一天去街上探望同學,見到有賣肉的,就檢肥多瘦少的買了三斤,沒想到媽一看到,就怨我為什麼買這樣肥?我回說:你喜歡吃肥的才特意買給你吃的。爸媽竟開心的大笑,爸還說我是大笨蛋,你媽不說喜歡吃肥的,你怎麼會有那麼多瘦肉吃呢?
那時我恍然大悟,媽竟騙了我十幾年,由此可知母愛有多麼偉大。
民國七十八年開放探親,返家後才知媽已過世半年了,爸早在十年前過世,都未能見最後一面,令人痛苦欲絕。原計劃將來接爸媽來台以盡孝道,竟天不從人願,致永遠無法實現,正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引為終生憾事。
因此,特勸告有父母在堂者要牢記,父母在時盡量孝,莫待死後空悲嚎,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