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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院提10法案 協調立院優先審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考試院十三日提出優先法案清單,包括因再任私校條款違憲,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刪除停領月退規定,以及公務人員任用法、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等十項,將協調立法院優先審議。
考試院表示,已將亟需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清單,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其中包含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等十案,都具迫切性;未來如遇有緊急時效性特殊法案,也會適時補列與調整。
考試院指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部分,主要是配合司法院釋字第七八二號解釋意旨,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休(職)金規定,並溯自民國一0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施行。
考試院表示,另外,修正課稅機制,使軍公教與勞工及私校教職員在職提繳退撫金的課稅規定趨於一致,同時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考試院說,「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部分,則是放寬本人及配偶同為公教人員保險的被保險人時,可同時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考試院說,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等三案,已在上會期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待黨團協商,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協商、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